避免装修合同陷阱还需以细节为重!装修涉及的内容何其多,设计、选材、施工,稍有不慎,就很有可能被坑。然而,相比于人们对设计、选材、施工,还能留个心眼儿,往往对于其他的一些小细节,却容易掉以轻心。比如,白纸黑字的装修合同,里面需要注意的,可真不少!
装修合同
NO.1 君问工期未有期?因为没有谈工期!
凌先生想装修,朋友介绍他来到一家装修公司,设计师对他也是分外热情,不仅带他去展厅认真讲解、快速做出预算方案,还主动提出为他减免设计费等费用。见到此情此景,凌先生放下了戒心,爽快地与该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。
然而,在装修施工过程中,凌先生发现施工进度总是拖拖拉拉,原本40天内可以完工,偏偏耗时近三个月,还使凌先生平白无故多掏了一个多月的租金。他想追究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,但是找到对方时才发现,合同中对施工工期并未做具体约定。
必须指出,如今装修公司,大都走上了规范化做家装的道路,特别是对于施工工期,一般都有相应的界定范围。然而,吃装修工期过短或过长的亏的消费者,仍然不在少数,特别是某些装修公司,刻意将工期条款模糊带过,后果则是工期过短,容易导致粗制滥造,而工期过长,不仅对消费者下一步居家计划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,更为后续验收、工程质量带来麻烦,甚至酿成诸多额外消费的后果。
装修合同
NO.2 付款方式有猫腻?“钱没了”别大意!
从开发商手里拿到钥匙之后,章先生立即着手自己的“装修大业”。在签订装修合同的过程中,装修公司告诉他,签订合同之后,支付全额工程材料款和50%的施工费用,工期过半之后再支付30%的施工费,而余下的20%作为尾款验收之后再支付。装修心切的章先生,理解装修公司的苦衷,便答应了。
然而,令他始料未及的是,工程过半之后,由于意见不合,双方发生了纠纷,装修公司撒手不管了,给他留下了一堆材料和一个“半拉子”工程。章先生想讨回花去的钱,可材料也买了,也都装上了;想找别的装修公司接着干,先不说很难找,就算找到了,在别人的基础上继续做,由于装修思路、工艺水准的差异,几乎是“难以为继”。如果想扒了重做,别忘了,自己已经花了80%的装修费用……必须指出,付款方式是装修合同中重要的一项。如果在施工未完工之前,就支付了大部分甚至是全部的装修款,这样会令您处于一个非常被动的位置,如果装修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,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修公司了。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,应把首付压到30%,而其余的费用,则按工程进度支付,“先施工后付款”。
装修合同
NO.3 要李逵偏来李鬼?工程转包真心亏!
还有一处在合同上容易钻空子的地方,那就是工程承包方式。常见的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,包工包料、包工不包料、包工半包料等。这些承包方式,看起来仅是文字上的差别,实际上最容易出问题。
比如包工包料,顾名思义就是材料、施工均由施工方提供,甲方只需按要求付一定的钱就可以了。然而,有不少装修公司,为得到更多的利益,在工程中使用一些廉价的或不合格材料,或许看不出来,而使用时就会出现很多问题。所以在签订合同前,一定要将预算及要求做得十分详细,在材料上甚至要求其精确到具体品牌、型号及质量类别等,在施工要求上,也同样可以列出具体的操作要求。
除了要对工程承包方式有所注意外,更要小心工程转包,也就是与相应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后,装修公司却将施工项目包给外面其他的施工团队。当然,接过项目的施工队,还可以选择再次转包。转包一层,利润就减少一层,因此转包多了,最后一级施工方按规范施工已经没有利润,但他们也要生存,这时他们就会损害业主的利益,从而获得自己的利益。
必须指出,有的装修公司甚至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施工队,接到工程就转包出去。有时业主花了不菲的价钱,最后来施工的却是“马路游击队”。因此提醒业主,在签订合同时,注明“工程不得转包,否则由装修公司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”的字样和条款。
总结:细节怎么较真都不过分 白纸黑字才安心其实,上述这些,还只是装修合同陷阱的一部分。在面积上动手脚、设计师胡乱增加装修项目、增减项目不写进合同、装修材料以次充好、口头许诺不兑现……面对稍不留神就可能吃进肚里的“合同”亏,“合而不同”究竟该怎么办?
合同的每一个条款所传递的信息和细节,都要跟设计师、施工人员反复推敲,不可模糊、偷梁换柱的表述,确保没有让对方钻空子的余地。特别是在施工工期、付款方式和工程承包方式上,必须高度重视、不可掉以轻心。另外,希望业主多了解相关知识,比如装修合同、装修报价单等等,也可以提前了解一下自己房子装修大概的报价。如果“货比三家”,价格高出一大块儿或少了一大块儿,那么这个装修合同里的内容,肯定有问题。